接上面问题
已回复2007/7/19 18:26:04
房屋返租补偿合同为了保证被拆迁人的正当利益,对甲乙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的住宅部分,在甲方未安置前由甲方对该部分住宅进行返租,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一.返租补偿费甲方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乙方住宅进行返租,面积某某平方米每月租金共计某某元。二,付款方式从2002年1月1日起,甲方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某日内交付一季度的返租费某某元。三.返租期限甲方还给乙方正式住宅或以其他方式安置时本合同自行失效。四.违约责任1.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返租费,按国家同期贷款计息。2.乙方违反上述条款应承担相应责任。
诉讼时效从甲方应当付款之日起算.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7/20 9: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