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纠纷关于损失赔偿
已回复2007/10/8 13:55:06
我是一位装修项目经理今年5月一朋友介绍一家装修所做预算为不包主材70000元其中人工大概为15000元但由于双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现业主要求我要么垫付剩余所有费用(包括地板2万余元)要么退回所有装修款项当初由于是熟人介绍没有签定合同该项目到如今我已额外代付主材款30000余元所领取工程款70000元我现在已经不胜其烦有劳各位高人给小弟指出一条明路感激不尽
按你所述,如果业主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应该为装修垫付工程款项,你没有此项义务.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0/9 14: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