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开发商状告新聘物管

 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 发布时间:2010/5/12 11:51:33 点击数:
导读:[提要]理由:物管公司为了讨好业主,背后诋毁开发商了笼络业主讲了我坏话 据了解,这是重庆首例开发商状告物管公司名誉权侵权案。去年10月,江北区法院判决银林公司在小区内张贴对远鹏公司赔礼道歉的告示。  理…
[提要]  理由:物管公司为了讨好业主,背后诋毁开发商了笼络业主 讲了我坏话 据了解,这是重庆首例开发商状告物管公司名誉权侵权案。去年10月,江北区法院判决银林公司在小区内张贴对远鹏公司赔礼道歉的告示。

  理由:物管公司为了讨好业主,背后诋毁开发商了笼络业主 讲了我坏话

任洁 制图

蔚蓝世纪小区内,两个物管公司的牌子尤为显眼。

  随着市民维权意识的普遍增强,业主告物管公司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昨天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发商却鲜有地和竞聘小区“管家”的物管公司对簿公堂。开发商的理由是――物管公司竞聘演讲时为了笼络业主人心,讲了开发商的坏话,对开发商的名誉造成了影响。

  据了解,这是重庆首例开发商状告物管公司名誉权侵权案。

  事件

  竞聘小区物管

  遭开发商起诉

  江北区蔚蓝世纪小区是由重庆远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远鹏公司)开发,前期物管是重庆远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远大物管)。2008年9月,小区业委会决定招聘物管公司。

  重庆银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银林公司)得到信息后,决定参与竞标。业委会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对业主反映强烈的车库、小白楼等维权问题作设想阐述。银林公司按照要求制作了《物业服务方案》、《协助维权承诺书》等资料,并竞标成功,谁知不久被开发商告上法庭。

  一审

  2008年10月,成功竞标的银林公司被该小区的开发商远鹏公司起诉。

  原告

  远鹏公司称,银林公司在竞标时讲了开发商的坏话,说远鹏公司和远大物管存在裙带关系,还说开发商在不具有产权的情况下收取车库收入,业主的利益不翼而飞等等。

  远鹏公司称,小区车库、售楼部的产权属于该公司。银林公司的这种说法,恶意诋毁开发商,造成了恶劣影响,为此要求银林公司张贴告示,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

  银林公司在法庭上称,远鹏公司的两个股东,也是远大物管的两个股东,两家公司的关系原本很密切;另外,自己只是依据业主、业委会所讲的情况,来推定如车库是全体业主共有的产权,收益由小区共同业主等分配,自己并未侵权。

  针对业委会所提到小区权益受损的问题,银林物管公司《协助维权承诺书》上表示,如果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银林物管公司中标后,将配合业主、业委会运用协商或法律程序为全体业主讨回公道。

  判决

  构成侵权 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银林公司所指的“裙带关系”,虽然带有一定贬义,但尚未达到“侮辱”程度,远鹏公司对此应有一定的容忍度。这句话损害了名誉权的理由不成立。

  法院查明,蔚蓝世纪小区的车库确实是远鹏公司的。银林公司依据业委会提供的信息来推断车库是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要承担失实责任。

  去年10月,江北区法院判决银林公司在小区内张贴对远鹏公司赔礼道歉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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