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有质量问题咋办

 来源:上海法治报 发布时间:2013/12/16 16:52:55 点击数:
导读:在房产销售中,开发商往往会设置所谓“样板房”,让购房者能够身临其境、眼见为实。  但样板房也是房,最终还是要被出售的。据媒体报道,最近深圳的张先生就因为样板房的质量问题和开发商产生了纠纷。  张先生在深…
    在房产销售中,开发商往往会设置所谓“样板房”,让购房者能够身临其境、眼见为实。
  但样板房也是房,最终还是要被出售的。据媒体报道,最近深圳的张先生就因为样板房的质量问题和开发商产生了纠纷。
  张先生在深圳龙岗买了一套样板房,收楼时发现装修质量上有很多问题,施工单位还改变规划的布线将管道铺到了门口的公共空间。张先生在收楼意见书里提出质量异议,开发商却一直拖延未予维修,也未通知张先生再次收楼。
  记者去采访时开发商答复称:双方已在补充协议里约定样板房是现状交楼,交付以后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开发商不负责保修。
  样板房可以不负责保修么?
  笔者认为,即使双方约定样板房“现状交楼”,指的也是样板房的表面装修设计。关于质量保修问题,仍旧应依法进行。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建设部颁布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因此,开发商对样品房的房屋装修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并且双方约定的保修期只能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不能少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否则以国家标准为准。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对样板房的质量问题做出专门规定,因此,购买样板房的确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购房者应当在购买时要求开发商提供装修设计图纸及布线图,对样板房的质量及维修等问题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具体的约定。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对样板房的质量问题做出专门规定,因此,购买样板房的确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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