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漏水屡修无结果 业主索赔10%购房款

 来源:上海法治报 发布时间:2013/12/17 16:18:37 点击数:
导读: 我们是奉贤爱马尚郡商品房的部分业主,三年前分别花几百万元从世茂集团购得爱马尚郡叠加联排别墅。然而,购置的新房至今都无法正常居住,原因是自交房三年来陆续发现房屋存在墙壁开裂,外墙滲漏等严重质量问题。据我…

  我们是奉贤爱马尚郡商品房的部分业主,三年前分别花几百万元从世茂集团购得爱马尚郡叠加联排别墅。然而,购置的新房至今都无法正常居住,原因是自交房三年来陆续发现房屋存在墙壁开裂,外墙滲漏等严重质量问题。据我们估算,类似的情况在小区三百多套房屋中占大多数。因此我们认为,上述问题的普遍性足以说明爱马尚郡存在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应该在予以修缮的同时,给予业主一定的赔偿。
  然而三年多来,我们不少业主都多次向开发商提出过上述诉求,但总得不到满意的解决。去年年底,开发商将小区46号房屋作为“样板”,对外墙进行了改建。到了今年3月,小区内逐栋房屋的维修工作一步步推开。
  不过,令我们不满意的是,开放商在进行这一系列的具体工程之前,并没有向业主说明改建的具体内容。就我们实际居住情况而言,房屋的上述质量问题中,漏水是目前对生活产生最严重印象的项目,改建工程实际上是在为房屋增加一层防水层。但到底是在进行什么改建,开发商不仅不告知,还一再强调这些工程仅是对房屋进行“检测”,“帮业主维修”。
  此外,开发商还要求我们在一份《房屋质量报修单》 上签字,而且不准业主提出任何额外补偿及要求。
  但我们认为,这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更何况有些质量问题后期是根本无法解决的。这些问题势必造成房屋品质的下降,业主的利益受损。
  据我们了解,建设单位向开发商交纳了一笔工程质量违约押金,据悉这笔押金现在可能已被开发商截留。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何利益受损最为严重的业主却无法得到赔偿?我们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因此,开发商必须依法给予业主相应的经济赔偿,我们认为赔偿金额以每户购置金额10%为宜。
  此外,眼下正在实施的外墙改建工程已经严重干扰已入住业主的日常生活,我们认为对于这些业主,也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其额度可以按照市价就已入住业主的房屋出租月租费计算,时间按照各业主入住的实际情况计算,为三个月至半年不等。
  与此同时,我们希望开放商能够对小区所有业主的房屋无条件地予以返工,并保证今后绝对不再漏水、渗水。为了确保改建工程的规范性,彻底杜绝渗漏问题,我们希望在开发商在改建工程中加入第三方监理,并出具质量验收报告。

  记者连线>>

  接到投诉后,记者在世贸集团官网上查询到了“爱马尚郡”项目的相关简介,据描述,爱马尚郡打造的是“具有国际气质的马场海滨别墅”,目前,项目一期已全面售罄,二期正在销售。根据网站公布的联系电话,记者昨日与该楼盘售楼处取得了联系。
  在记者向对方核实该楼盘漏水和维修等问题时,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问题需要公司售后服务部门回答,但售后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当时不在岗,同时拒绝告知售后联系电话。此外,对方表示会在向领导汇报过后给予答复。然而,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对方的答复。
  本报律师大顾问团成员、沪家律师事务所吴卫义指出,业主提出的要求实际上包含产品质量保证和赔偿两类。首先,业主所提出的产品质量保证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开发商交到业主手中的房屋必须是质量合格的。不过吴卫义指出,提出这一要求的前提是房屋的确存在质量问题。业主提出房屋有质量问题或者偷工减料的情形,需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吴卫义建议,业主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并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书。
  若鉴定结果能够证实业主的观点,相应的鉴定费可要求开发商来承担。除此之外,房屋的维修费用也应由开发商全部承担,不应动用小区维修基金。其次,就赔偿问题而言。至于业主提出的购置金额10%的赔偿到底是否合理,吴卫义指出,若业主在和开发商订立的合同中,有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赔偿责任条款,那么赔偿应当根据约定来计算。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相应的条款,那么赔偿数额只能根据业主实际产生的损失来计算,合理的实际损失可以包括租金、搬家费、装修损失等等。
  吴卫义建议业主尝试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治报记者 翟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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