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时发现房屋质量问题 还没住房子就过保修期

  发布时间:2017/1/9 11:26:26 点击数:
导读:原标题:还没住,房子就过了保修期?近日,家住蓝爵庄园的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于2015年拿房,去年底装修却发现质量问题,寻求售后维修,却被告知房屋过了保修期。占先生质疑,才买了一年多的房屋怎么就过了保修期呢?…

原标题:还没住,房子就过了保修期?

    近日,家住蓝爵庄园的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于2015年拿房,去年底装修却发现质量问题,寻求售后维修,却被告知房屋过了保修期。占先生质疑,才买了一年多的房屋怎么就过了保修期呢?

【事件回顾】

    房子还没住就过了保修期?
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蓝爵庄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在2015年3月25日交付拿房,之后一

    直没住,直至去年底才开始装修。装修过程中,他发现房屋卫生间的窗户无法关闭,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于是便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小区物业服务处。但是物业工作人员却回应,占先生家的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所以开发商不承担维修责任。

对此,占先生十分郁闷,房屋保修期到底从何时开始计算,又到底有多长时间?

【记者探访】

    房屋保修期从何时开始算?

   就占先生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住建部2001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从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交付”是指每套房屋的具体交付行为,而不是指整个楼盘的交付使用,所以保修期应当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开始计算。根据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一点追问】

   房屋保修期到底有多长?

   那么房屋保修期限有多长呢?市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相关规定和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期限。

据悉,根据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所以,具体的房屋保修期期限应以此规定为基础,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约定好,并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从而减少纠纷。

就占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房屋卫生间窗户的保修期为2年,占先生家的房屋卫生间窗户还在保修期内,直至今年3月份到期,“由于小区分包单位较多,导致前期沟通出现问题,后来我们直接联系了开发商,目前占先生家的卫生间窗户已经修好”。

一点提醒

房屋过了保修期怎么办?

生活中,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当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已经过了保修期。那么房子过了保修期限,业主应该怎么办呢?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房屋超出保修期和保修范围,业主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在享有房屋居住、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及相关费用,如果是住宅公共部位报修期满非人为因素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在缴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前提下,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补贴维修费用。

当然,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那么业主可以直接向工程质量主管部门反映。只是业主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日后证明用。

通讯员 高静 记者 金鑫


上一篇:购买的房屋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 下一篇:网民反映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安徽官方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