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发生纠纷该如何解决,哪些投诉不予解决

  发布时间:2017/3/29 16:22:08 点击数:
导读:装修行业一直以来“三多”现象严重——陷阱多、猫腻多、潜规则多。大家对于装修说得最多的就是不是夸奖而是吐槽。那么作为一名精明的消费者,我们该如何规避这些装修行业所谓的"潜规则"呢?如何在"水深坑多"的装修…

装修行业一直以来“三多”现象严重

——陷阱多、猫腻多、潜规则多。大家对于装修说得最多的就是不是夸奖而是吐槽。

那么作为一名精明的消费者,

我们该如何规避这些装修行业所谓的"潜规则"呢?

如何在"水深坑多"的装修行业中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避免受伤害呢?

01

遇到装修纠纷应该找谁?

一、消费者协会

当消费者在装修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又与装饰公司沟通未果时,我们便可以向消协投诉,拨打消费者协会的12315热线寻求帮助。

二、行业协会

当消费者遇到装修纠纷的时候,投诉到装修行业协会也是一种解决问题比较有效的途径。大部分行业协会都设有咨询投诉部门,开辟专用投诉电话。(可根据自己所在的城市,查询投诉电话。)

三、媒体监督

媒体监督是消费者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个手段。当多方调解无效时,也可以采取向媒体投诉爆料的形式。有些正规的商家担心不良行为被公布,愿意积极配合解决问题。但媒体监督同样不具备强制力,特别是一些不在乎品牌形象的小公司,也会无视业主的要求,最终导致维权困难。

四、法律途径

当采用各种方法无法维护自身权益时,消费者只能使出终极手段——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装修公司或商家对侵权行为予以赔偿。一旦认定为企业的过错,法院判决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企业也必须负起责任。

02

哪些投诉不予受理?

消费者在选择施工队伍、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过程中都可能因疏忽或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而导致自己将来无法顺利投诉,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将具体介绍如下:

1、消费者与装修企业中的员工私下交易而引起装饰纠纷的;

2、提供不出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的;

3、提供不出家庭装修工程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以及权益被侵害的证明证据的;

4、家庭装修工程的价格,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约定,而又对合同价格提出异议进行投诉的;

5、超过家庭装修工程约定的保修期,被诉人不再承担违约责任的;

6、投诉人因自身不遵守适用规定导致家庭装修工程;

7、已达成协议,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委托他人投诉,没有出具委托授权书的;

9、对存在的争议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的;

10、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机关或消费者协会已受理或处理的;

11、不符合家庭装修工程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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