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税出台增量房新政 开发商契税资金运用或受约束

  发布时间:2017/4/24 14:43:15 点击数:
导读:每经记者鄢银婵每经编辑姚治宇4月19日,重庆市地税局发布公告称,重庆市将把增量房(即新房、一手房)交易契税的缴纳期限核定为纳税申报期满之日起60天内,该政策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而目前已签订的增量房交易合同…

每经记者 鄢银婵 每经编辑 姚治宇

4月19日,重庆市地税局发布公告称,重庆市将把增量房(即新房、一手房)交易契税的缴纳期限核定为纳税申报期满之日起60天内,该政策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而目前已签订的增量房交易合同契税缴纳期限统一核定为2017年7月31日。

引人关注的是,该政策发布日恰好在重庆春季房交会开幕前一日。

据了解,目前,重庆市契税缴纳标准为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销售价的1%征收;90平米(含)至144平米之间的普通住房,按销售价的1.5%征收;144平米(含)以上及其他房屋权属转移,或者购买144平米以下住宅,但销售单价高出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则按销售价的3%征收契税。

链家地产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在上述政策出台前,重庆市场的契税主要由房地产企业进行代缴。

事实上,开发商挪用契税给购房者带来不便已经有所显现。重庆市铜梁区政府公开信箱中,就有购房者向区政府反映,有当地开发商拖欠契税不上缴,导致购房者拿不到房产证的事例。

此外,重庆市今年1~2月契税收入为17.6亿元,同比下降19.2%。一般来说,房屋销售和契税缴纳存在1年左右的时间差。重庆统计局的数据显示,重庆去年1~4月住宅销售面积增长21%,去年全年增长14%。

重庆地税局就此次契税缴纳期限核定政策进行解读时表示,核定契税缴纳期限主要是为了规范增量房交易契税管理,降低税收流失风险。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表示,之前市场存在少量开发商挪用购房者契税的问题,新政或将对当地开发商形成一定约束作用。

全国早已有多地对契税缴纳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海南省于2012年规定了90天的契税缴纳最长期限,逾期未缴纳的,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将加收滞纳金,此后在2015年此规定又从原90天调整至了次月的15日内。

“国家契税暂行条例要求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链家地产人士说。

至于重庆此次新政下契税逾期缴纳的处理方案,记者向重庆市地税局电话采访,未得到明确回复。

多名业内人士表示,该新政主要应该还是为了严格契税征收,并不会对于房地产市场的价格造成明显影响。

(实习生王琳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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