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法院高效执结一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7/8/16 9:59:45 点击数:
导读:天涯法律网讯(毛雨佳蔡莉)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高效执结一宗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1月,海口某医院与某宇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滨海大道2号房屋租赁给某宇公司用于宾馆经营。2016年12月末合…
天涯法律网讯(毛雨佳 蔡莉)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高效执结一宗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1月,海口某医院与某宇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滨海大道2号房屋租赁给某宇公司用于宾馆经营。2016年12月末合同到期后,因某宇公司拖欠租金,该医院提出到期终止合同,归还房屋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和房屋占用费,但某宇公司拒不归还房屋也不支付拖欠租金和房屋占用费。该医院遂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宇公司归还房屋,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和房屋占用费。龙华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宇公司将占用房屋腾迁,归还该医院,并支付拖欠的租金10.72万元以及从2017年1月1日起按每月9750元支付房屋占用费至实际搬离之日止。

  判决生效后,某宇公司未自动履行义务。2017年4月,该医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月22日,龙华区法院向某宇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随后张贴了迁出公告,限期自动迁出房屋。5月22日,执行法官主动登门某宇公司,动员该公司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拒绝腾房。6月20日,公告到期,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某宇公司,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以及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如未按时搬离将由法院强制搬迁。被执行人真正认识到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和解。7月26日,某宇公司搬离了涉案房屋,同时办理了交接手续,执行房屋顺利交还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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