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女子争夺离婚房产拿伪造判决书申请法院执行

 来源:新浪广东站 发布时间:2018/8/28 10:45:01 点击数:
导读:法官同时指出,离婚诉讼未解决房产分割问题,离婚后可另行起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虽然高某在与前夫进行离婚诉讼时,双方均未就房产分割问题提出主张,但根据有关规定,高某若在离婚后希望对房产进行分割,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分割房产。“高某本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却偏偏采用违法犯罪手段,令人惋惜”。

     “法官,法院把我前夫霸占的两套房子判给我了,我要申请执行。”几天前,广州市民高某来到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立案窗口,递交了一份离婚判决书。此后,她不断致电法官催促赶紧执行。然而,经法院调查,这份判决书竟然是伪造的!昨日上午,当执行法官通知高某来法院办理执行手续,后被公安机关带回派出所调查,然而,更戏剧性的一幕来了——公安人员在她包里还发现一份伪造的宣告她无罪的刑事判决书。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夺房产她如此忽悠法官

  2016年6月28日,高某与前夫赖某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两人的儿子由赖某抚养,对于家庭财产,因双方未提出处置请求,故判决未对财产进行处置。

  然而,高某手中拿着的判决书却显示,法院将其儿子判决归其抚养,并将两套房产判决归其名下。判决书上赫然盖着鲜红的越秀区法院公章。

  执行法官发现,高某提交的这份判决书,判项中原告的名字、字体、格式均存在明显错误,如将其前夫的名字写成其儿子的名字等,且没有法院防伪水印。执行法官立即调取法院判决书正本进行比对,确认高某手中的判决书系伪造!同时,执行法官向作出离婚判决的法官了解到,该离婚诉讼案的开庭、宣判,高某均有出庭,判决书也由其本人领取。

  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部门

  申请执行后,高某不断致电执行法官催促执行。为查明究竟,执行法官通知高某于8月27日到法院接受问话,并要求其提交判决书原件。

  昨日,高某依约来到法院。在法官对其进行问话过程中,其再次确认判决书系由其亲自到法院领取。“为何你提交的这份判决书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正本不一致?”法官问道。“我不知道,法院给我的就是这份判决书。”高某对自己伪造判决书的行径矢口否认。

  因高某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法院依法将高某移交给早已在法庭外等候的公安人员,由公安机关对高某进行进一步调查。

  一错再错还伪造无罪判决

  然而,更戏剧性的一幕来了——公安人员将高某带回派出所后,在她包内发现一份伪造的刑事判决,伪造内容为“判决高某无罪释放,并发还所有从其家里搬出来的保管物品”。该份假判决书上同样盖有红色的越秀区法院公章。

  原来,在2017年12月13日,高某就因犯盗窃罪被越秀区法院判处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999元,羁押期自2017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4月11日止。

  然而,出狱仅1个月,高某便手持伪造判决书前往法院,谎称去年她随单位出差,期间有装修工人将她的房门更换了;今年4月她出差回来,但房屋被前夫的亲戚强行霸占,要求法院尽快帮她执行,拿回房屋。

  目前,公安机关正对高某进行进一步审查。

  法官说法

   法官指出,高某篡改生效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多处内容和关键判项,企图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占有房产,消除自己的前科犯罪记录,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故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进一步调查。

   法官同时指出,离婚诉讼未解决房产分割问题,离婚后可另行起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虽然高某在与前夫进行离婚诉讼时,双方均未就房产分割问题提出主张,但根据有关规定,高某若在离婚后希望对房产进行分割,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分割房产。“高某本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却偏偏采用违法犯罪手段,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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