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通报涉家庭房产纠纷典型案例情况

  发布时间:2020-06-05 14:34:53 点击数:
导读:北京西城法院通报涉家庭房产纠纷典型案例情况

家庭房产,不仅是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住所,更承载着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之间的亲情记忆与感情寄托。但在动辄百万、千万的房产价值面前,亲情不一定可以承受诱人利益的考验。有时骨肉至亲甚至会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变成老死不相往来的陌生人。

2020519日,北京西城法院召开涉家庭房产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邀请北京西城法院副院长王元田,民一庭庭长郭云燕,法官田晓昕、李俊共同参加,就近五年来审理的涉家庭房产纠纷案件进行调研分析,总结归纳出此类案件的特点难点及审理经验,通过解读典型案例发出法官提示,预防家庭房产矛盾纠纷,树立家庭和谐新风尚,呼吁社会公众用法律打牢家庭房产“地基”。该活动通过西城法院“诉源治理直通车”工作机制与西城区椿树街道司法所现场视频连线,百余名社区居民与来自中国日报、科技日报、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的十余家媒体记者共同通过专项微信群参与活动,活动全程通过“一直播”平台视频直播。

“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家庭房产纠纷,往往存在着家庭协议内容模糊、权利义务关系不够清晰,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与实际所有权人不一致、所有权人数量较多且需追加继承人等特点难点。”据王元田副院长介绍,为妥善处理上述情况,北京西城法院从家庭房产协议的特点出发,合理解释当事人隐含在协议内容之外的真实意思,以平衡各方在经济上的利益诉求。在证据采信方面,全面综合考量相关证据作出事实认定,避免机械使用某一证据认定事实。在房产权利主体方面,严格审查诉讼参加人,对继承人排查疏漏。在化解家庭矛盾方面,通过引入外部调解组织力量促成家庭和解,加强判决说理并引入判后答疑纠正违背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

通报会最后,田晓昕、李俊法官向公众提出法官建议:一是家庭成员在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暂时不具备过户登记条件的,应当先行办理公证手续。二是在办理继承时,家庭成员最好通过家庭会议妥善处分房产,避免产生家庭矛盾。三是如果家庭成员间已经因房产处分产生纠葛,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保全房产,以避免因他人善意取得导致房产无法追回;如果确已无法追回,可以向无处分权人,也就是原房产登记的所有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房子承载着家庭的幸福,但亲情才是家庭幸福的源泉。”田晓昕法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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