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了定金遇到纠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8/28 10:48:54 点击数:
导读:购房交了定金遇到纠纷怎么办?

去年,叶女士在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买了一套商品房,交了8万定金,买房时只有5万能抵房款,另外3万不能抵房款。这原本开心买房的事,却成了闹心事。究竟怎么回事?

2018年2月,叶女士在九江市看中了一套交了8万块钱的定金,交了定金后开了两个收据,就是一个是三万,一个是五万,然后就签了一个分期付款的协议,协议上约定首付款是16万元,房子总价是32万元。房子,很快便达成了购买意向。

商品楼交房时间到期了,叶女士并没有拿到房子。然而问了几次没有结果。 此后,叶女士一直在等待开发商的交房通知,2018年12月上旬,接到开发商的电话,要求补齐房屋首付款。叶女士推算首付款16万,自己交了8万,于是带着8万去售楼部,结果工作人员一席话让叶女士傻了眼,协议上面写了11万,说11万首付款不是16万吗?,交了8万为什么还要交11万,售楼处说叶女士只是交了5万块钱,那三万块钱不纳入总房款里面。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买卖首先需要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合同中需注明房屋总价格、已交付金额、待交金额、交房日期等相关信息。然而叶女士出示的却是一张《分期付款协议书》及两张5万、3万元的收据,其中3万元收据上注明为房屋认筹金。《分期付款协议书》上则显示,交付首期房款5万元,剩余未付房款11万元。叶女士交付了8万元,为何《分期付款协议书》上只标注了5万元呢?

售楼中心负责人:“当时她说她付了8万,是因为当时我们做了一个优惠活动,是一个三万抵六万的优惠活动,就是原来的单价、总价,打个比方参加这个活动就是三万抵六万,然后总价再减掉六万,折后价到最后房子是32万。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叶女士要用那三万块钱抵作房价也可以,那么优惠活动就享受不了,总房价也将变为38万。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收取任何认筹金都是违规行为,认筹金签订定金协议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必须转为定金或者购房款,不得在合同外收取认筹金。”

房产专业律师在此提醒:当发生延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应当保留关于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购房者需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过程中形成和出现的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以备在维权需要时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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