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还款几个月 开发商却说没有收到购房款

  发布时间:2018/11/9 15:20:21 点击数:
导读:李先生和开发商重庆林正物业发展公司签的合同看,李先生2017年7月按揭贷款购买了荣昌雍景湾的一套房子,应该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交房。由于李先生一直不在家,今年11月1日才从外地回来。但开发商却说不能交房了。

李先生去年在荣昌买了一套房子,按照合同该在2017年12月交房,可李先生一直在外地打工,前两天才回家高高兴兴去接房,可没有想到,开发商却不交房给他。

开发商却告诉李先生,2017年7月他在雍景湾销售中心缴的第一笔房款68000元开发商没有收到,所以不能交房。李先生房子总房款是27万元,按揭贷款9万元,剩下的18万元,在2017年7月支付了68000元,10月又支付了112000元。

对于第一笔68000元,开发商说今年6月才发现没收到,被销售人员把钱骗走了。开发商的一位负责人说,李先生把房款缴到了置业顾问的私人账户上。可李先生却有不同的说法。他说,第一笔房款是就在雍景湾销售中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了开发商重庆林正物业发展公司,并没有支付给置业顾问,李先生还拿出来了银行转账支付的POS单。

从这个POS单可以看到,金额68000元,收款人是重庆林正物业发展公司,可重庆林正物业发展公司却坚持说自己没有收到,表示只有开发商和销售代理公司把问题搞清楚了,李先生才能接房。

森达律师提醒:缴款后一定要即时索要发票和收据,核对收据或发票上的章是否和合同约定的收款方名称一致。




林正公司表示,和李先生同样情况的业主有十几家,涉及的购房款上百万元,他们正在和销售代理公司走司法程序。证明李先生缴完了房款,他们就会交房,对此李先生不能接受。李先生认为,银行按揭贷款下来后就相当于开发商收到了全部房款,应该按合同交房给自己,开发商关于房款的纠纷和自己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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