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专业房产律师提醒购房者注意购房陷阱

  发布时间:2019/5/29 15:36:09 点击数:
导读:对于大家来说,买房是人生大事,年轻人攒首付不容易,中年人换房也不容易,买房可以说是一件与开发商斗智斗勇的事情。现在开发商为了卖房使出浑身解数,买房者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被套牢,掉入开发商的陷阱导致自己蒙受各种损失。

对于大家来说,买房是人生大事,年轻人攒首付不容易,中年人换房也不容易,买房可以说是一件与开发商斗智斗勇的事情。现在开发商为了卖房使出浑身解数,买房者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被套牢,掉入开发商的陷阱导致自己蒙受各种损失。购房者常见的陷阱有哪些呢?我们在买房时又该怎么避开这些陷阱呢?

 

一、买房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陷阱一:开发商虚假或夸大宣传

买房过程中,开发商通过虚假宣传或者故意夸大事实来恶意引导消费者的行为不少,购房者往往在收房之后才能发现现房与售楼员口头描绘的楼盘有着天壤之别。

陷阱二:开发商制造虚假热销

有些开发商会制造热销的假象,常常会在售楼中心的房源公示栏上打出“售完”的字样或假的销控表,让购房者觉得房源已经不多而匆忙下定。销售人员也会采取各种方式来制造热销气氛,让买房人产生紧张感,在没有完全考虑清楚的情况下就签订购房合同。

陷阱三:开发商无理要求先交房后验房

有些开发商会在流程上耍手段,先交钱、拿钥匙,完成收房手续后才能验房。而实际上房子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还没有建好,但是因为购房者签订了收房相关合同,根据合同自由、自治的原则,就表示对楼盘质量认可,这样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害。

陷阱四:开发商利用优势地位声称格式合同不能修改

不少销售人员交给购房人的合同都是已经填好的,条款自然也是有利于开发商的。而一些购房人因为不懂相关法规,糊里糊涂地签了字,之后遇到纠纷才发现上当,或是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含糊,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购房人权益就会受损。

 

二、购房者应当如何避免掉入购房陷阱,聘请房产专业律师陪同购房

1、莫信开发商的美好承诺,选择信誉高的开发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不管开发商给予你多么美好的承诺,购房者都不要轻信,比如开发商许诺小区内将会有假山,但结果小区内却只有一个小土坡,所以,购房者千万莫信开发商的美好承诺,除非这些承诺写入了购房合同。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房源的可靠性,买房子时购房者应该尽量要选择规模大、诚信度高的开发商;或者选择现房、成熟地段的楼盘,这样交易风险会相对较小。

2、买精装房要更加谨慎,学习验房知识

与毛坯房相比,精装房可以即买即住,省去了装修的麻烦,所以,不少购房者都会直接购买精装房。但你可知道,精装房质量往往难以保证,且单价较高,因此,购房者在买精装房要更加谨慎,以免开发商偷工减料。验房环节,买房人可能会发现的不只是类似墙面孔洞和地面开裂的问题,还有很多问题是肉眼很难发现的,需要借鉴一些专业的仪器。只有做好准备才能在入住之前发现房屋的种种问题。

3、面对热销场面要冷静

为了制造供不应求的假象,也为了抬高房价,不少开发商都会花钱雇人来刻意制造热销场面,如果购房者一看到人山人海的场面,心中就慌了神,那么毫无疑问,你已经中了开发商的陷阱。

4、特价房未必一定好

楼盘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会推出一些特价房来吸引购房者,但这些特价房往往存在诸多问题,比如采光通风有问题,房子户型不好等,所以,购房者在买特价房时,一定要谨慎,可别买了伪特价房。

5、内部认购只是噱头

有些房产中介打着内部认购的旗号对外销售房子,结果不少购房者都上当了!殊不知,即便自己去买房子,也能够享受到这些所谓内部认购的价格,甚至可能更低。所以,购房者不要看到内部认购就急着付定金,要知道这很可能只是个噱头。

 

三、购房者预防购房陷阱建议聘请房产专业律师陪同购房

   律师陪购的作用是什么?

在房产交易中,房产律师对购房者的帮助和起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法律、房地产、投资、建筑、信贷等方面的咨询。

  购房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很多专业性问题,稍有不慎,就会惨重的经济损失。 房产律师可以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从选房、签合同一直到拿到房产证的整个过程提供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咨询,告知购房者可能存在的风险、风险的大小、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及处理方式,以助于购房者作出正确判断,少走弯路,避免或减少交易风险。

  2)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

  房地产项目上市销售必需具备许多法定条件,必须履行政府建设开发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手续,如立项许可、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许可、施工许可和销售许可等,与购房者密切的就是常说的“五证”。律师可以协助购房人审查“五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结合购房人拟购买的房屋了解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另在二手房交易中,二手房的权属、他项权利、共有权利和可能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也是房产律师审查交易合法性的重要工作内容。

  3)合同谈判。

  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的作用,但房屋消费对每个购房者来说是个性化的消费,仅依靠千篇一律的格式合同,很难对具体的房屋和具体购房者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提供全面和具体的保障。且格式合同约定较粗,许多细节并没有涉及到,并有许多是供买卖双方协商选择才能适用的条款。 有些开发商和房屋中介机构利用在交易上和专业知识上的优势,事先并不与购房者商量,单方决定选择对自己有利条款或对某些条款加以修改,或拟定补充协议,减轻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加重购房者的义务甚至使用不合规范自行单方印制的格式合同。如果购房者自己聘请了律师,那么律师就可以有效协助购房者归避以上风险,从而使购房人明明白白地消费,轻轻松松地购房。

  4)房屋验收时法律文件的审查和对房屋进行验收。

商品房验收的前提条件是开发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购房人办理交接,提供了《房屋峻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项目交付使用许可证》、实测面积、《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才能交付。律师参与验收,审查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协助购房人进行房屋验收,逐一核对合同附件中有关设备及装修的情况是否与交房时一致。 二手房交接验收的前提条件是房屋产证齐全,房屋质量及合同约定的配套设施、设备是否与合同一致,房屋的物业及其他应交费项目是否结清等,房产律师协助购房人依照合同进行房屋的交接验收。 

  5)监督合同的履行及时处置争议。

  房屋交易合同的履行时间短则数月,长则1-2年,合同双方当事人较易产生争议。为保障合同得到全面合理的履行,房产律师协助购房人监督和督促合同的履行,及时提了法律意见和法律交涉,调解双方争议。

  6)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周期为房屋交付之后的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但前提条件开发商或房产出卖人必须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的备案手续,且购房者按时交纳相关税费,并积极配合。如果是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人不能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律师可及时监督和调查有关情况,进行法律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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