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2018/8/27 10:59:52 点击数:
导读: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房产抵押权在经过登记之后,办理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必不可少的,如此可以在抵押权与担保物上的其他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实现对抵押权的保护,从而保护交易的安全。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房产抵押权在经过登记之后,办理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必不可少的,如此可以在抵押权与担保物上的其他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实现对抵押权的保护,从而保护交易的安全。那么,重庆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重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重庆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

1、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抵押登记,同时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3、我国执行的的是抵押登记有效制度,就是必须到房产登记部门作抵押登记抵押才有效,但我国房产部门只对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抵押登记,个人和企业拆借资金不予受理,所以说即使把房产证放在你处,抵押也无效。保险的就是过户到你名下,还钱过户回去。  

重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按照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重庆办理房产的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主债合同原件(如果向银行贷款的话,即为《借款合同》)。

4、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单位)。

6、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者是抵押权人为个人)。

7、授权委托书(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为个人的,如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8、重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9、房地产的抵押合同。

重庆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重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这下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吧。总的来说,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还是比较麻烦的,手续也比较复杂一些,但是缺失很有必要的,因为可以保证我们的经济安全,预防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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