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证的疑问房本署名到底有几部曲?

 来源:燕赵新闻 发布时间:2018/8/23 9:37:23 点击数:
导读:写“准夫妻”两人的名字。如果父母出了资,通常认定为赠与。这种情况,房产就是二人的共同财产,分手或者离婚,房贷也是二人的共同债务。

    1、如果丈夫在结婚前全款买了套房,这房子是属于谁的?

    解答:是属于丈夫的。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这套房子依旧是丈夫的个人财产。

  2、结婚前,丈夫贷款买了一套房,离婚时,这房子还是属于丈夫的吗?

  解答:结婚后,两个人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法院将判房产归丈夫,没有清偿的贷款则成为丈夫的个人债务,法院会考虑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在房产价值中的比例以及房产的增值情况,由丈夫补偿给妻子合理的份额。

  3、结婚后,丈夫的父母全款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丈夫名下,那么房子一定是他的吗?

  解答: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4、房子是丈夫婚前买的,婚后房产证上加上了妻子的名字,那么这房子要是离婚归谁呢?

  解答: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属于丈夫对妻子的赠与,双方离婚时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钱买的,写了夫妻二人的名字,那么房子是属于谁的呢?

  解答:一方父母出资,房产证登记夫妻二人,应认定为赠与夫妻二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的“四个现象”

  写“准夫妻”两人的名字。如果父母出了资,通常认定为赠与。这种情况,房产就是二人的共同财产,分手或者离婚,房贷也是二人的共同债务。

  写父母的名字。因恋人没有确定婚姻关系,这种情况普遍存在。房产是父母的财产,债务也是父母的债务,如果结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一方虽然不能主张房屋权利,但有权就婚后共同还贷的二分之一金额要求对方父母返还。

  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这种情况房产是男方和及其父母的,与房产有关的债务也是。婚后,也不会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权利,但有权就婚后共同还贷的二分之一金额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

  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房产就是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后如果夫妻二人还贷,离婚时,法院将根据夫妻二人共同清偿的贷款的金额以及房产的增值情况,首先进行析产,即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从该房产中分离出来,然后再进行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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