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起纠纷,工程结算有争议

  发布时间:2020-03-18 15:00:21 点击数:
导读:房屋装修起纠纷,工程结算有争议

20186月,邓某与岑某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岑某的装修队对邓某的房屋进行装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总价款为80万,工期为12个月。

在合同履行期间,邓某多次要求增加装修工程量,因装修价款仍在合同预算内,岑某按照邓某意愿对装修项目进行了相应修改。

工期即将届满时,因邓某未能及时提供水电及装修原材料,房屋装修延误二十余天完工。由于上述问题,邓某与岑某在工程结算时产生了矛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岑某请求白坭镇司法所进行调解。

调解组分析矛盾成因后,发现双方虽对立情绪严重,但只是对部分新增装修材料及新增装修价款存在争议。于是,调解组对双方释法说理、循循善诱,并提出了一个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最终,该方案得到了邓某与岑某的一致认可。在调解组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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