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有问题导致逾期交房,谁来承担责任?
房屋质量有问题导致逾期交房,谁来承担责任?
重庆森达律师
重庆房产律师话说
重庆房产律师贺天强:
答:出卖人交付房屋时,房屋存在一般性瑕疵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并请求出卖人采取维修等补救措施,由此造成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交付房屋时,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构成根本违约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并主张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法院应向其释明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买受人坚持请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
买受人接收房屋后,再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出卖人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
贺天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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