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违约
已回复2007/4/24 23:43:29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地方干部,2006年3月在渝北一楼盘买了房子,合同规定2006年12月31日交房,因房子消防问题竣工验收证一直未办下来,一直未通知业主接房(书面未通知,合同约定书面通知,电话是3月2日通知一次),到售楼中心开发商拿出一个去年干旱停电通知,说是不可抗拒因素拒不赔偿违约金,需要接房的业主也可以接房,为此,我们40家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5月14日开庭)现在有一个问题,合同上约定2006年12月31日我将支付大修基金、五通费等一万元,因未交房,这笔尾款我一直未交,合同补充协议四约定不按期交尾款十日内我将向开发商按日交纳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五,逾期十日以上将按日向开发商交纳应付款百分之一,这样照下去我一日就要给开发商100多元违约金,今天开发商律师给我打来电话说他们(开发商)未按期交房将向我们支付违约金,说我未按期缴纳大修基金和五通费,将向法院反诉我,如果这样我不是很冤,开发商违约给我万分之五,我们违约要给开发商百分之一,除了开发商的违约金我不到拿钱给开发商,如果不是开发商违约在前,消防验收不合格不能按时交房,我能不按时支付尾款吗?请问律师我是否违约.敬请告之,谢谢!敬请告之,谢谢!
建议带上合同找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4/26 10: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