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房”消得人憔悴
已回复2007/1/12 16:03:37
我与开发商协议以贷款方式购买了一套期房,并签订了购房协议,交了预付款。现在开发商通知签订正式合同时,开发商违反了原协议:1.不给贷款了,让一次性付清其余房款。2.住房面积比原协议增加了7.98平米,而且增加的部分让按现在的市场价格计算。面对如此不公平的条件,我想起诉,请问律师:如果房屋保权后,开发商是否有权力违约,不卖我这套住房,而只给予我一定的违约金。
具体情况不清楚,建议与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15 9: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