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已回复2006/7/26 17:41:13
房产证办下来,比以前合同上的面积多出8个多平米
开发商解释说以前量的面积是,开放式的阳台,只算一半面积,
后来开发商不知道什么原因,把阳台全封闭了,就多出8个多平米
请问我们是不是要补这8个多平米的钱呢?
主要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定。一般按照示范合同文本是: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_______×1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你可以按照以上约定具体计算。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8/25 10: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