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私自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7 14:21:44 点击数:
导读:邻居私自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办

     公摊面积通常情况下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因此公摊面积是不允许私自侵占的。如果邻居占用公摊面积且行为影响较大,首先,可以召集本单元或同楼层的住房们一起向邻居交涉,那么邻居私自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办呢?

一、邻居私自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办

  邻居霸占了公摊面积,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共有部分的权利,实际也是侵犯了你的权利。

  因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向物业反映投诉,要物业限期处理。并且留好证据证明。在违章前期处理比后期更好。

  物业不作为的话,向居委,街道,甚至住建局反映。并且留好投诉回执。

  向地区城建,城管反映,要求处理。并可以通知媒体跟进。

二、房屋公摊面积包括哪些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还包括套(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分隔墙及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建筑面积。根据规定,以下共有建筑面积应单独设置户室不进行分摊,但应分摊仅为本幢服务的相应共有建筑面积。如为多幢服务的管理用房、警卫室;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车棚、车库等;为公共事业服务的配套用房;避难层(室)及结构转换层可独立使用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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