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5/14 11:47:35 点击数:
导读: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7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7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调整为1.9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14%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77%。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目
调整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72
0.72
   上年结转
1.80
1.98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14
4.32
   五年以上
4.59
4.77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下一篇:国税总局明确企业分房须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