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拒绝不合理收房文书

  发布时间:2007/7/25 10:26:14 点击数:
导读:开发商无权要求签订委托书、物业合同,可与公证人员共同收房  本期解答: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天强主任律师、北京京伦律师事务所王立宏律师、惠诚律师事务所袁前岭律师  案例1  即使购房合同有明确约定开…
开发商无权要求签订委托书、物业合同,可与公证人员共同收房

  本期解答: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天强主任律师、北京京伦律师事务所王立宏律师、惠诚律师事务所袁前岭律师

  案例1

  即使购房合同有明确约定开发商也没有权代收契税

  袁前岭律师:开发商把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作为入住领钥匙的前提条件,是错误的,因为无论是依据法律还是王先生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开发商都不享有这个权利。其次,北京市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不允许任何单位代收契税,王先生可以向开发商表示该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由于开发商要求在交付房屋前交纳上述费用和签署《委托书》,超出了法律规定和购房合同约定的范围,因此,即使王先生拒绝收房,也是属于开发商没有按时向王先生交付房屋,必须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王先生:我们是某小区的业主,开发商在我们去办理收房手续时告知,只有签署了开发商出示的“委托协议”,并且把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等费用交给开发商,才能办理入住手续和领钥匙。请问律师,如果拒绝签署该协议,可能产生怎样后果?

  案例2

  如果在2004年前签合同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应收房

 贺天强律师:根据国务院文件,从去年7月1日起取消住宅小区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虽然这能避免重复验收,但综合验收取消后,对后期的物管、小区交通、通邮、绿化指标是否达到等,只能靠开发商的诚信,而无法用行政手段干预。

  袁前岭律师:如果开发商出具了分期综合验收的文件,而业主认为该小区达不到分期综合验收的条件,那么就需要和分期综合验收文件的颁发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开发商要求业主在收房前必须签物业合同的行为,不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因此导致业主延迟收房,开发商必须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注意保留开发商要求崔先生签署物业合同时的相关证据,包括录音、现场证人等等。

  崔先生:我的购房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为交房条件”,现在开发商通知我去收房,但在现场我发现目前小区的绿化,邮箱,道路都还没有搞好,我可不可以拒绝收房?此外,开发商要求我三年不得更换物业公司,如果我不签物业合同,他就不交钥匙,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

  案例3

  保修条款低于法定最低限可向市建委相关部门投诉

  袁前岭律师: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商约定的条款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期,否则属于无效条款,吴先生并不需要和开发商作更多的谈判。

  王立宏律师:购房者如果发现《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所承诺的保修时间不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先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款出示给开发商,如果开发商仍然拒绝,可找市建委相关部门投诉处理。

  贺天强律师:如果要起诉,无须要求其出示不交钥匙的书面证明,但应该保存开发商已经盖章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日后起诉的证据。

  吴先生:开发商上周通知我收房,但在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了屋面防水保修三年,管道及线路保修半年。据我了解,国家规定这两项的保修期限分别应该是五年和二年,请问律师,这样的质量保证书我可以不签吗?如果谈判后开发商仍执意不实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我们应该怎么办?

  案例4

  开发商提供的面积实测表并不包含各户详细面积图

  袁前岭律师:依据《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丁级资质的单位也有资格测绘24层塔楼,陈女士如有疑问可到北京市建委了解。

  王立宏律师:面积实测表不需要有图,没有各户的详细面积图、公摊面积图是正常的。户型的面积中一般会同时附上总建筑面积、总分摊面积、各户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分摊系数以及各个分摊部位的详细面积。

  陈女士:我在海淀区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已进入收房阶段,开发商提供的面积实测表是一个丁级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我想请问一下,丁级资质的单位有没有资格测绘24层塔楼?

  此外,该测绘机构提供的面积实测表没有各户的详细面积图、公摊面积图,请问一份完整的面积实测表应该包含哪些数据?

  收房流程

  第一步: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二步:业主交纳剩余房款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第三步:业主做综合验收,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第四步: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步: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关键环节: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关键环节:收房应验收五项资料: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竣工图(可带走)。

  关键环节:交房遇到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业主一定要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以防止开发商事后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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