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未登记 抵押协议无效
发布时间:2008/10/21 11:28:38 点击数:
导读:房屋抵押未登记抵押协议无效来源:法制晚报作者:张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将自己的一套两居室作抵押,双方没有签订抵押合同,也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是将房产证交给了李某,到了…
房屋抵押未登记 抵押协议无效 |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
张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将自己的一套两居室作抵押,双方没有签订抵押合同,也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是将房产证交给了李某,到了还款期限,张某没有如约还款怎么办? 王佰岭律师答: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抵押协议是无效的,李某不能将张某的房产出卖来实现自己的20万元的债权。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第61条同时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
首席律师
贺天强律师
点击排行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龙路259号财信城市国际3栋20-7号 邮政编码:401147
联系电话:023-67531198 67531528 13983410815
传真:023-67531198 67530321 67531528
E-MAIL:751408230@qq.com 853098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