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两年内将覆盖重庆所有低收入家庭

 来源:重庆晚报 发布时间:2008/10/30 10:00:01 点击数:
导读:廉租房两年内将覆盖重庆所有低收入家庭www.cqgtfw.gov.cn发布时间:2008-10-28【大中小】改革开放30年,城镇人均住房建面增加6倍多“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住房作为民众生活的…

廉租房两年内将覆盖重庆所有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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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30年,城镇人均住房建面增加6倍多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住房作为民众生活的必需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财富的流向和社会公平的实现。改革开放30年,重庆日益变迁的住房历程记载了重庆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住房市场化: 成就宜居重庆发展

    重庆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董建国介绍,1985年,我市被列为国务院首批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城市。1986年,我市部分企业开始开展以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出售公有住房等改革试点。1992年1月1日,《重庆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施行,全市“房改”全面实施。1994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全面推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大力推进集资合作建房,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等措施,吹响了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号角。

    30年来,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由单体楼建设转向小区规模开发,由一般普遍住宅建设转向以生态、江景住房、装修房为代表的高品质住宅建设。全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改革开放初(1980年)的不足5平方米,增加到2007年的37.31平方米,增加6倍多,市民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由居者有其屋逐步转向居者优其屋。

    住房保障体系: 促进和谐重庆建设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依靠市场手段并不能解决,必须借助政府行政手段。”2007年的住房工作会议,市领导与各区县签订了2008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

    董建国表示,如何解决好群众的住房问题,特别是解决好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成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中,廉租房保障工作自2003年在主城区启动以来,已成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市委、市政府每年都把这项工作列为“民心工程”。

    目前,全市初步建立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经济租用房、限价商品房多种房屋形式和住房公积金、置业担保两种服务形式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市场加保障”的房地产调控初见成效。直辖十周年之际,重庆主城区2.35万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户,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全覆盖。到2007年底,市累计投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57亿,通过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和核减、旧城改造安置等途径,对3.72万户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

    董建国表示,计划到2009年,我市主城区和有条件的区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0年底前,覆盖全市低收入家庭。

信息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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