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私自卖房合同有效?

  发布时间:2009/4/2 13:54:02 点击数:
导读:南京市民张先生与妻子结婚已10年,前不久夫妻关系紧张,妻子在张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5年前用共同积蓄买下的一套房产卖与他人,并约定近期交付并办理过户手续。张先生知晓此事后不同意妻子的做法,并与买家多…

 

 

   

    南京市民先生与妻子结婚已10年,前不久夫妻关系紧张,妻子在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5年前用共同积蓄买下的一套房产卖与他人,并约定近期交付并办理过户手续。先生知晓此事后不同意妻子的做法,并与买家多次协商希望解除合同。但买家坚决不同意,要求按约履行合同。 

  先生想知道,由于房产证权利人一栏中仅有妻子一人,这套房产还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妻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了该套房产,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管专业人士认为,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先生的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第二个问题,正常情况下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虽然该房屋系夫妻共同所有,但房屋公示的产权证上的权利人为妻子一人,所以善意购买人基于对公示的信赖进行的交易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买家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是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并有权要求履行合同。不过,如果先生有证据证明买家存有重大过错或与妻子恶意串通等,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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