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促销陷阱知多少 买房送车看得到拿不到

作者:窦爱明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发布时间:2010/8/28 11:19:45 点击数:
导读:“金九银十”,是开发商看好的销售旺季。为迎接它的到来,扭转受宏观调控和销售淡季双重影响而造成的被动局面,开发商为楼盘促销所采用的营销招术层出不穷。它们中的绝大部分迎合了市场需求,也为购房者带来…

“金九银十”,是开发商看好的销售旺季。为迎接它的到来,扭转受宏观调控和销售淡季双重影响而造成的被动局面,开发商为楼盘促销所采用的营销招术层出不穷。它们中的绝大部分迎合了市场需求,也为购房者带来了真正的实惠。然而,在这些营销手法中,也存在着欺诈和哄骗的现象,需要购房者仔细甄别。

案例一

囤积房源 制造火爆假象

夏秋之交,房贷新政对楼市的影响逐渐体现。随着观望情绪的迷漫,一些置业者开始考虑推迟购房计划。为解决销售难题,实现资金的快速回笼,某些开发商又玩起了囤房“起火”的把戏。在位于南三环外某楼盘的售楼部里,大幅的《销售进度表》迎门而立,格外醒目。

 

表上所列房屋信息公示栏中,大部分空格内都贴上了代表已售房源的红色标记。销售大厅里,人来人往,咨询者络绎不绝。据了解,该楼盘新开不久,所处位置又比较偏僻,果真卖得那么好吗?记者调查后发现,如此火爆的销售场面,竟然是开发商自编自导的一场闹剧。

业内知情者向记者爆料:“其实,这样的营销手法已不新鲜。开发商的目的,就是要将大部分位置好或户型好的房源囤积起来,而先拿出不太好卖的房源来销售。这样做的好处是,既能将不好卖的房子尽快脱手,又能人为制造出火爆的销售气氛。”此言不虚。当记者佯装购房者,提出对所剩房源不满意时,售楼小姐当即回应:“只要先交10000元的购房诚意金,表格中的房子任你选。”

案例二

花钱雇托 骗人仓促下单

除了在营销场面上弄虚作假外,某些开发商还在开盘时玩起了花招。明明门庭冷落,却花钱雇来房托,营造楼盘的热销气氛,骗得购房者头脑发热,仓促下单。年轻单纯的苏小姐,就曾经身受其害。谈及买房时的经历,苏小姐说,开盘当天突然冒出了许多人。有些人选房后刚离开不久,又回来挤进排号的队伍中。于是开发商宣布:“由于到场的购房者远远超过了预约人数,只得取消原来的约定,请大家谅解。”见此情景,苏小姐一下子慌了神,赶紧找销售顾问谈条件:“只要能买到预约的户型,原来谈好的优惠就不要了。”事后,她登录房管局所设的相关网站查询,才知道该楼盘同样的户型还剩了很多。

案例三

买地铁房 距离地铁很远

由于许多购房者对地铁沿线的楼盘特别看好,趁着成都地铁马上要开通,一些楼盘在营销策略上大打“地铁牌”,取得了不俗的销售业绩。但令人气愤的是,某些远离地铁的楼盘,也鱼目混珠拿地铁说事,糊弄消费者。身受其害的许大爷告诉记者,在今年的春季房交会上,位于城北的某楼盘,就在营销宣传中频频作假。无论是所印发的楼书、所设计的沙盘,还是售楼小姐的口头宣传,都标榜该楼盘为“地铁物业”,距即将开通的地铁一号线仅有10分钟的行程。开发商所营造的地铁氛围,令许大爷怦然心动。考虑到展会期间下单还有额外的优惠,于是他应售楼小姐的要求,当场交付了10000元定金。

房交会后实地考察,许大爷连呼上当。该楼盘离地铁站口相距甚远,所谓的10分钟,一是指乘车行程,二是要保证沿途所经过的三个路口均不会发生拥堵的情况。“几经交涉,开发商至今不退钱给我,这不是明摆着骗人吗?”

案例四

买学区房交钱才能读书

与许大爷的经历相似,一年前购买学区房的杜女士,也曾遭开发商忽悠。她告诉记者,买房时开发商信誓旦旦地承诺,楼盘与学校紧邻,只要迁了户口,马上就可以入学。为了实现女儿就读重点中学的愿望,杜女士爽快地与开发商签了约。万万没有想到,一年后女儿升学时,却被学校告知,她所居住的小区虽然与校园紧邻,却不属于该校的招生范围。如要取得学籍,仍须交付20000元的借读费。杜女士找开发商理论,无奈当事者早已调离,又苦于拿不出开发商出具的书面承诺,此事只能不了了之。

针对此案,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提醒购房者:购买学区房时,对于子女今后的入学问题,绝不能单凭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而一定要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据。否则一旦事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能面临无法举证的尴尬局面。她还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亲临学校考察,对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以杜绝后患。

案例五

赠送装修 质量没有保障

楼市萧条,成交低迷。为吸引购房者尽快下单,开发商的营销花样也越来越多。而最具诱惑力的,除赠送面积外,就属赠送装修了。位于东二环的某楼盘,就凭借着每平米赠送1500元的精装修而走俏,开盘不久即告售罄。

令人奇怪的是,在紧邻小区大门的底楼外,竟然堆放着一包包的河沙、水泥。铿锵的敲击声,不时从屋内传出。为何入住不久,业主又要忙着重新装修呢?问及此事,业主何先生竟有一肚子的委屈。他告诉记者,当初就是冲着开发商赠送装修买的房。岂料交房验收时,才发现当初开发商承诺赠送的品牌厨柜、洁具,不但样式老套,档次也是最低的。这些东西因为是赠送,根本没法找开发商索赔。更可气的是,墙地砖也粘贴得极不整齐,有的地方甚至连管道都裸露在外面,让人实在看不下去。

案例六

买房送车附带苛刻条件

小王夫妻俩所经历的“买房送车”,同样让人哭笑不得。买套房子,送你辆车子,如此的好事,为何还会让人苦恼呢?小王告诉记者:“当时也觉得很值,所以当场就交了定金。可开发商随后出示的《补充条款》就让人没法接受了。”该条款规定:所赠轿车的交付时间,应在甲方交房一年内,且应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和一年物管费及车辆购置税后。小王说:“凭我们的经济能力,只能分期付款。如果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岂不是要等到20年后才能开上车?”小两口对当初售楼小姐只字不提《补充条款》意见很大,认为此事已经涉嫌欺诈,所以坚决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同时他们提醒购房者,在购房时切勿贪图便宜,谨防被开发商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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