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热炒背后隐忧日益显现

 来源:法制周末 发布时间:2010/9/6 10:06:10 点击数:
导读:  高房价炙烤下,房产税成为高层用来给房市降温的利器。  发改委近日重提房产税改革,这被业界解读为对非营业性住房征收房产税已箭在弦上。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房产税应该改革,但改革房产税,对于平抑房价的…

  高房价炙烤下,房产税成为高层用来给房市降温的利器。

  发改委近日重提房产税改革,这被业界解读为对非营业性住房征收房产税已箭在弦上。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房产税应该改革,但改革房产税,对于平抑房价的作用,有人提出不同观点

  法治周末记者 黄希韦

  近日,发改委官员表示我国将计划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而“推进房产税改革”正位列其中。他透露,房产税改革一直处于紧锣密鼓的研究之中。业界认为:这预示着对房屋产权人征收房产税已“箭在弦上”。

  然而,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的究竟是什么、要怎么个改法?房产税改革对房价到底能带来多大影响、能否抑制高房价?房产税改革是否遇到阻力?成为近来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报记者近日就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房产税的终极目的

  一个广为认同的设计方案是,通过对大户型、非自住高档住宅的房屋在保有环节征收税款,进而削弱楼市投机力量、打击靠房产升值而获取暴利的炒房客,进而达到抑制高房价的最终目的

  事实上,所谓开征、出台房产税的问题并不确切。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税种,它源自24年前国务院发布的一个暂行条例,自1986年以来一直存在,“只是种种因素的叠加促使其担负起今天调控房价的重任”。中国政法大学税法学教授施正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是以经营性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决策层设计房产税的初衷是对公民的经营性收入收取税款。”施正文说。这意味着,公民的住宅性房产并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住宅性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并非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各方面情况的变化,投机因素渐渐充斥房市。为了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2010年,政府采取了诸多“史上最严厉”的宏观调控措施。

  与此同时,国外房产税带来的利好经验,给了不少有识之士以启迪。他们渐渐认识到,对居住性房产开征房产税,能够在房地产供需双方行为合理化导向上形成一种约束,减少房屋空置率和投资、投机行为。

  一个广为认同的设计方案是,通过对大户型、非自住高档住宅的房屋在保有环节征收税款,进而削弱楼市投机力量、打击靠房产升值而获取暴利的炒房客,进而达到抑制高房价的最终目的。

  税法专家、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说:“对非营业性房产征税,可以使地方政府获得一种大宗、稳定的支柱税源,改变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收入、以办企业粗放扩张GDP的不良模式。此外,房产税也是发挥财产税再分配调节作用所不可或缺的税种。”

  “中国当前开征房产税是可行且必要的,但此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高度敏感,方案设计上应注重渐进要领,不求一步到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财政学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

  他建议,实施初期,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不考虑实征;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则可先行实征;对居民一定面积以下的“第一套自用住房”,可以考虑永不实征。

  房产税去向不明

  北京律师马光远看来,房产税改革面临着各种利益的博弈,“目前有各种版本、各种说法,改革的过程中必然存在各种利益的博弈,也会面临一些阻力”

  从彼房产税到此房产税,高层的苦心已不仅仅限于一次税制改良,而是寄托了更深层次的殷殷期望。但是,明天的“立新”必须伴随着“破旧”,而这个过程似乎步履维艰。

  5月25日,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上海也酝酿开征住房保有税并被专家解读为“其实就是房产税”。

  之后,国十条出台。10号文也明确提出要将税收政策作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一个重要工具、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

  虽然该文件从始至终都未明示要出台一个什么样的税,但公众愿意将此作为房产税在国家层面出台前的暗示。

  此后数日(5月31日),国务院批复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使得房产税改革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明晰,被业内视为“为房产税改革逐步清扫政策障碍”。

  在6月2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表示,所谓“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总的考虑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要求,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目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然而,连启华同时称房产税改革推进方面“没有总安排”,只是“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

  北京、重庆、上海、深圳四地是传言中先行先试的四地。不过,目前,传言仍是传言,重庆市的特别房产消费税方案是否获得中央批准仍不得而知,而上海市的住房保有税的消息也忽左忽右,至今仍衍生着新的传言。

  “房地产的增加值对地方GDP的增长有拉动作用。在经济增长压力之下,地方新政可能担忧其GDP会因房产税的改革而落后。”业内人士分析。

  在北京律师马光远看来,房产税改革面临着各种利益的博弈,“目前有各种版本、各种说法,改革的过程中必然存在各种利益的博弈,也会面临一些阻力”。

  房产税争论难平

  徐昌生坦言,房产税对于促使房价下跌,短期内或有效果,但长期未必有效

  抛却房产税改革理论及风声难以逼退房价的不争现状,房产税最终能否名副其实,也有人报以担忧。“说房产税能抑制房价看上去有一定道理,但若对它的这项功能预期太好,而忽略其他多方面的因素,则可能会再次陷入反复调控的怪圈。”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特约观察家、高级经济师徐昌生曾表示。

  事实上,在房产税改革热炒的背后,相关隐忧已然隐现。

  在对非营业性用房开征房产税的预期下,购买多套新房的人有所减少,先前持有多套房屋的人也加快抛售二手房的步伐,而与此同时,出租房的市场房源则相应减少,出租房价格开始攀升。

  “我们原指望用房产税来减少需求和增加供应,但最终却会因为出租房市场的反向影响,而导致需求增加和供应减少。由此,市场仍将恢复其本来的面目,国家还得想新法子再调控。”徐昌生坦言,房产税对于促使房价下跌,短期内或有效果,但长期未必有效。

  事实上,房产税的本质仍是一个税种,其作用主要是增加政府收入并还富于民。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是房产税抑制房价论的反对者,基于房产税作为一个长期性税种,税率具有稳定性的特征。他提出:“指望房产税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并不合适,因为宏观调控关注的是短期市场状况,适合作为调控工具的税种,其税率必须具有灵活调整性。”

  “我赞同房产税的改革,但是不能功利地看待房产税本身所起的作用,它或许短期内可抑制房价,但长期看,我们更重要的目的是以此完善整个房产市场的税收体系。”马光远说,“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税收体系的改革成为高层强调的重点,税收体系里也要做加法,把一些没有的加上。”

  在房产市场刚性的需求形势下,房产税能起到多大的对冲作用,董藩表示怀疑:“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还是处于供求关系的不平衡,在一系列因素下,我国房产市场的需求是刚性的,尽管供应量很大,但仍跟不上需求增长的速度。只要供求大致平衡,是不会出现房地产投机的。因此应大量增加保障性住房。”

  “我总认为,对房地产投资,应该鼓励而不是打压,因为投资性房产形成了租赁市场的供应,没有人投资,那些无法纳入政府保障体系的当地住户、流动人口、暂时不想买房子或暂时买不起房子的人住哪里呢?鼓励投资既帮了承租者的忙,也对减轻政府的住房保障压力大有好处。”他补充说。

  以理想主义的态度对待房产税的改革或许很难,而关键性的每一步走得妥当,是他心底最大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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