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关注存量房才是正途

作者:张魁兴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1/5/28 9:51:03 点击数:
导读:今年1月份,重庆、上海两地同时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并正式试行。截至4月底,重庆房产税税收收入70余万元;上海房产税入库税款为百万元左右。因此,有人质疑试点城市房产税征收规模过小。23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

 今年1月份,重庆、上海两地同时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并正式试行。截至4月底,重庆房产税税收收入70余万元;上海房产税入库税款为百万元左右。因此,有人质疑试点城市房产税征收规模过小。23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表示,房产税试点具有开创性,试点的意义在于探索合适的税制和可行的征税机制。按目前试点城市的方案来看,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京华时报》5月24日)

  “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试点越成功”,这个观点令人费解,我估计表示这观点的秦虹副主任内心也不一定赞同。重庆、上海所征收的房产税是高档住房的房产税,并非普通住房房产税。在房地产市场的汪洋大海中,高档住房只是“沧海一粟”,更何况税率很低,税收收入少是自然的。这不仅不能说明房产税收得少就是试点成功,即使房产税收得多也不能说试点成功。因为高档房较少,且是有钱人的正当消费,几乎不存在因投资而闲置的问题,就是征收税也与调节房地产没有多大关系,即使像秦虹所说的是为了探索合适的税制和可行的征税机制,试问适合高档住房的税制和征税机制能适合普通住房吗?在我看来,即使高档住房的房产税试点成功,对普通住房的房产税征收也没有参照意义。

  房产税原本只是对营业性房产征收的,现在存在的大量的因投资需求而生的闲置房,不在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至今仍在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征收范围。如今的房地产税,或许也应有把高档住房纳入征税范围的意思,但重点应是把因投资需求而生的闲置房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正如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所言,不征房产税,高空置率这个恶果很难摘除。征收房产税的现实意义:第一是通过征收房产税,抑制房地产的投资投机需求;第二是从理论上以及国际经验看,征房产税也是调控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第三是民意,老百姓希望通过征收房产税,把房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遏制炒房,征收房产税是重要的手段。在美国不管你的房产是住还是闲置都要缴纳房地产税,因此闲置房少,没有人炒房。中国人口多,住房需求大,政府保障房无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需要,一些先富阶层就投机炒房,尽管现在没有闲置房的准确数据统计,但房地产市场中存在不少炒房者是民间的共性认识。征收房产税就是为了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挤出闲置房源,使房产回归居住功能,进而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征收房产税在增加国家税收的同时,也在调节房地产市场,因而被国人关注和期待。

  房产税关注存量房才是正途。只有让投机者对持有闲置房心存畏惧,不敢炒房,征收房产税才有意义。北京大学教授刘隆亨说得好,房产税改革首先应该瞄准空置房,因为闲置房是资源的浪费,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而且推高房价影响民生。现在进行房产税试点的两个城市都没有涉及存量房,何言成功?在我看来,现实恰恰说明,房产税改革任重道远,降低房价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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