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浴漏水“背井离乡” “包工包料”还包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 (郭玲 陈红梅) 乔迁新居本是一大喜事,可是家住中站区鑫鑫花园的徐女士,却因为卫浴漏水房屋受损,有家而不得回,在外租房过活。6月11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某卫浴负责人金某赔偿徐女士经济损失11121.03元。
2009年12月14日,徐女士请中站区怡光市场某卫浴负责人金某为位于中站区鑫鑫花园的某房屋卫生间包工包料安装坐便、淋浴器、洗面池、地漏等设施。安装后,因淋浴器的调节丝断裂造成漏水,给原告徐女士以及楼下邻居的房屋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徐女士不得不在外租房21个月,被告金某的行为给原告徐女士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被告给原告案中的调节丝系自己销售的,因调节丝断裂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原告可以向被告要求赔偿,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贺天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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