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交物业费被限购热水 律师称属侵权

  发布时间:2013/1/5 14:08:16 点击数:
导读:  因拒交物业费,朝阳区芳园南街丽都水岸小区部分业主向物业方购买热水和中水时,被限制每次每户只能各买两吨。物业称,业主购水时,电脑系统中的业主状态若为欠费状态,系统便默认限制每次卖水两吨。  据该小区业…

 

  因拒交物业费,朝阳区芳园南街丽都水岸小区部分业主向物业方购买热水和中水时,被限制每次每户只能各买两吨。物业称,业主购水时,电脑系统中的业主状态若为欠费状态,系统便默认限制每次卖水两吨。

  据该小区业主李女士介绍,自去年10月份起,新来小区的物业公司开始为业主们提供服务。然而,不少业主却并不满意该物业公司的服务,便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表示抗议。该小区共640户,目前大概有500户未交物业费。

  居民王先生称,自从被限制购水以来,他就整天为买水而奔波。王先生说,现在正值冬季,洗衣、做饭、洗澡都需要热水,两吨的热水根本用不了多久。由于家中有老人和孩子,每天用去的热水至少也要一吨多。为了保证充足的热水供应,他每天都得去买水。原来买一次水,够用半个多月,现在可好,“没事天天得到物业报到,这跟拒交物业费是两个事情,物业的做法太过分了。”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赛特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将台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每次可购买中水和热水各50吨。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在物业的电脑系统中会显示为红色,业主购买热水和中水时,系统自动售卖两吨,“都是系统默认的,我们没办法。”

  ■律师说法

  物业限购水属侵权

  熊志律师事务所郑新伟称,物业说是系统自动限制业主购买水,那只是说辞,系统都是人设置的。物业限制业主购买热水是不合理的,物业收取物业费和业主购买热水是两件事情,二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物业为了收取物业费,可以同业主进行协商,协商后业主没有交,物业可以起诉业主。居民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维权,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单独的业主也可以起诉物业,因为物业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实习记者 施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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