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小区18层变20层 开发商:罚过款已“合法”

 来源:南海网 发布时间:2013/8/27 14:50:33 点击数:
导读:8月24日,海口南海大道印象荷园业主向南国都市报反映,小区开发商把空中花园变成商品房。当时购买房子时合同规定第12层屋面公共走道、休闲场所健身空间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如今改成了商品房,占用了业主们的公共用地和…

    8月24日,海口南海大道印象荷园业主向南国都市报反映,小区开发商把空中花园变成商品房。当时购买房子时合同规定第12层屋面公共走道、休闲场所健身空间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如今改成了商品房,占用了业主们的公共用地和活动场所,属于违章建筑。对于此事,开发商称:“两级城管都处罚过了,算合法”。城管局回应:“处罚是针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处罚后开发商要恢复建筑原状。”

  业主:架空层属于业主公摊面积,不能侵占

  位于南海大道153号的印象荷园是海南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一个独立小区,2009年开始对外出售,共128套房子,目前居住了50多户业主。业主带领记者来到第12层楼,这里已经被隔成了商品房。业主告诉记者,第12层楼本来是架空层,有6米多高,购房合同规定第12层屋面公共走道、休闲场所健身空间使用权归全体业主。而现在架空层里被隔成了六套房子,并且占据了很大面积。

  印象荷园共有18层高,一楼和第12层楼为架空层,当时设计报建时,一楼为停车场,第12层楼为休闲场所健身空间,架空层面积800多平方米,目前一楼和第12层楼均改成了商品房。业主说,当初买房时,售楼部说架空层会修建室内休闲活动中心。现在小区已经建成4年了,休闲活动中心仍没影子。

  开发商:两级城管处罚过了,已经“合法”

  记者联系到印象荷园开发商、海南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谭大钊。谭大钊告诉记者,业主反映的情况比较属实,秀英城管和市城管均已对公司进行了处罚,交过罚款后算是合法了。

  城管局:处罚后要求开发商恢复建筑原状

  对于谭大钊的说法,秀英区城管执法局和海口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凡属恶意违建项目(计算误差除外),必须先转海口市城管执法部门处理,由城管执法部门做出处理意见;城管执法部门处罚到位后,开发商恢复原状。对于开发商所谓的罚过了款已是‘合法’的说法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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