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逾期交房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黄先生反映,他于2011年12月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3年4月,但在履约过程中,开发商一直到2013年7月才交房,延期交房超过90天。
律师分析:当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时,若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若无约定,则依法确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可要求开发商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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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天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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