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基动迁,外地媳妇能得到拆迁款吗?

  发布时间:2023/6/19 15:09:16 点击数:
导读:老宅基动迁,外地媳妇能得到拆迁款吗?房地产法律研究小王和小李是同村发小,多年前去外地工作,各自与女友相恋后回到老家结婚,最近村里遇上了拆迁,这本是改善居住环境的大好事儿,可小王和小李两家却各有烦恼。小王

老宅基动迁,外地媳妇能得到拆迁款吗?

房地产法律研究



小王和小李是同村发小,多年前去外地工作,各自与女友相恋后回到老家结婚,最近村里遇上了拆迁,这本是改善居住环境的大好事儿,可小王和小李两家却各有烦恼。



小王和妻子感情不和正在闹离婚,小王觉得妻子是外地的,没有本村户口,老宅基动迁和妻子没关系,妻子不能分到一分钱。


小李夫妇俩感情和睦,孝顺双亲,婚后还生了个大胖儿子,小李一家非常担心媳妇没有本村户口,动迁时无法享受到相关利益,他们觉得即使媳妇没有参与宅基地房屋建造,但也应该享受动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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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小李和小王谁的想法更正确呢?

(答案往下看)


Part

1

梳理动迁利益



◆ 动迁利益主要分为三种:

01

宅基、房屋以及青苗补偿款

即动迁部门对农民使用的宅基地、拆除农民所有的宅基地上房屋以及附属苗木的补偿。

02

动迁安置房的优惠购房面积

即动迁安置人口能够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动迁房的份额(通常以平方米计算)。

03

动迁其他费用

如用于租房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搬家补助费、家用设施移装费等等。


以上三类动迁利益的分配方式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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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宅基、房屋以及青苗补偿款如何分配?



宅基和房屋补偿款原则上应当在对宅基审批和房屋建造、维修、翻造等有贡献的人里分配。

一般来说,宅基地房屋的审批和建造年代都较早,一般情况下媳妇未参与宅基地房屋的审批和建造,此时媳妇对宅基地房屋并无贡献,不能参与分配该笔动迁利益。


◆ 但有三种情况除外以下按媳妇对房屋的贡献大小依次排列分别为:

01

老房获批新建

有些老宅基房屋年代过于久远或因当初施工质量不佳导致被评定为危房,村民向村集体申请建造新房或新宅基,此时媳妇作为该户一员,当然对宅基地审批和房屋建造有贡献。


02

参与老房翻修

媳妇嫁过来后,参与了对房屋的维修和翻造的,对房屋当然也有贡献,如粉刷外墙、屋顶平改坡、新造几间小屋等。


03

对房屋内部重新装修

房屋整体结构虽未发生改变,但媳妇嫁过来后,参与了对房屋内部的重新装修的,同样视为对房屋有一定贡献。

以上几种情形,在分配宅基和房屋补偿款时,媳妇虽然未参与老宅基房屋的审批和建造,但法院仍会酌情参考媳妇对房屋的贡献程度予以适当分配。附属苗木的补偿款通常以家庭共同财产分割


Part

3

优惠购房面积如何分配?



动迁部门会按照动迁政策来确定每户的动迁安置人口。一般来说,本地男青年与外地媳妇结婚后,哪怕媳妇并未迁入户口,只要动迁部门核实媳妇确实长期居住,都会将媳妇列入动迁安置人口。


每个动迁安置人口都享受固定的安置面积,小编以30平米举例。符合照顾和奖励政策的安置对象则可以增加安置面积如独生子女可以奖励30平米;大龄未婚青年出于照顾多享受30平米;刚结婚未生育的小夫妻则应预留30平米等等。


动迁部门按照每户的动迁安置人口可享受的优惠安置面积统一核算后,交由户主统一分配,家庭内部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有异议的一方也可与动迁部门商议单独安置,若单独安置再有困难的,可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分配动迁安置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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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动迁其他费用如何分配?



这部分费用分配较为简单,用于租房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搬家补助费、家用设施移装费等动迁其他费用,一看费用名称就明白这些费用都是对动迁安置人口在搬出老房后,搬入新房前期间的补助,自然应当由所有动迁安置人口平均分配



重庆房产律师有话说



重庆房产律师贺天强:

首先,宅基和房屋补偿款原则上应当在对宅基审批和房屋建造、维修、翻造等有贡献的人里分配。但,有三种情况除外以下按对房屋的贡献大小依次排列分别为:一、老房获批新建;二、参与老房翻修;三、对房屋内部重新装修。其次,动迁部门会按照动迁政策来确定每户的动迁安置人口。一般来说,本地男青年与外地媳妇结婚后,哪怕媳妇并未迁入户口,只要动迁部门核实媳妇确实长期居住,都会将媳妇列入动迁安置人口。最后,其他费用应当由所有动迁安置人口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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