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丢车责任难定 律师称未签合同责任自负

 来源:百灵网 发布时间:2007/11/3 11:22:48 点击数:
导读: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疏漏,车辆在小区内丢失,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应该担责任,而律师则认为,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建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明确界定双方责任义务。  一小区居民…
    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疏漏,车辆在小区内丢失,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应该担责任,而律师则认为,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建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明确界定双方责任义务。

  一小区居民马先生来电反映,自己的车刚买不久,晚上就停在自己居住的楼下的过道上,10月6日上午,他起床后却发现车不见了。他找到物业公司,他们却表示没有任何责任。


  马先生说,该小区巡逻人员很少,监控器也坏了,平时大门都是开放的,外面的人可以自由出入,很明显,物业公司的管理存在疏漏。他每月都按0.14元/平方米左右的价格缴纳物业费,然而,出了问题,物业却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今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发现,出租车和外来车辆可以自由出入该小区,位于小区北门的岗亭空空荡荡。几位居民告诉记者,他们对小区治安十分担忧又无可奈何。居民王先生说,小区晚上只锁一个门,另外一个门从来不锁,以致即使在晚上,外人也可随意出入。

  记者采访了该物业公司的李经理,他介绍说,该小区保安人手不够,外来人员较多。晚上锁门后,有些居民为出入方便,就把大门上的锁撬开,丢了汽车,责任很难界定。而且,业主并没有跟他们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所以,他们不应对丢车承担责任。

  对此隆泰律师事务所的程平律师认为,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程平律师建议该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服务的项目及费用、责任进行约定,并以此作为出现问题后责任划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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