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农村宅基地换城里一套房 上虞“1+4+X”模式启动
浙江在线08月20日讯
据介绍,凡自行拆除现有所有房屋、退出现有宅基地并承诺永久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和符合农村私人建房条件并承诺永久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无房户,都可通过农村宅基地置换的模式,到城市吸纳型农民集中居住区落户。
上虞市农办副主任华相炯告诉记者:“置换面积按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来确定。有房户置换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允许一户多套,但必须控制在农户可享受的规定限额之内。无房户置换建筑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限置换一套。置换房限额部分面积按优惠价供给,超过置换限额部分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购买,不足部分不作补偿。”
上虞市农办负责人还透露,置换农户除置换房限额部分面积按优惠价供给外,还可享受每人7000元的奖励。到城镇购买商品房自行置换的农户,每人奖励1.5万元。经主管部门认定属高山移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等对象的置换农户,可同时享受上述有关政策。
据天天商报 记者 范文忠
贺天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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