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租客擅自偷电,房东也须担责

 来源:上海法治报 发布时间:2013/12/16 16:53:35 点击数:
导读:据 《东南早报》 报道,王某将房子租给别人开饭店,谁知道承租人偷偷破墙搭线偷电,结果房东王某不仅要补交电费3000元,还要交纳三倍的罚款9000元。王某傻了眼,为何自己没有偷电,还要背黑锅?  今年年初,王某将…

    据 《东南早报》 报道,王某将房子租给别人开饭店,谁知道承租人偷偷破墙搭线偷电,结果房东王某不仅要补交电费3000元,还要交纳三倍的罚款9000元。王某傻了眼,为何自己没有偷电,还要背黑锅?
  今年年初,王某将自有产权的三间店面租给了他人开饭店,租期五年。
  半年后的6月份,租客背着房东,偷偷请人在饭店墙上钻了个洞,将店内电力线路接到供电公司的进线电缆上,并与店内的用电设备线路相连接,通过这样的方法来偷电。
  8月,供电公司在登记抄表时,发现电表度数反常,经对用户的用电设施线路进行现场检查和拍照取证,确认这是一起典型的绕表窃电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租客在民警面前对自己的偷电行为供认不讳。
  供电公司依法对房东王某作出处罚,王某需补交电费3000元,罚违约金9000元。
  而王某认为是租客谢某窃电,这个罚款应该由谢某来支付。
  王某表示自己得知后曾经多次找租客协商此事,对方均避而不见。
  对此律师表示:根据电力法律法规规定,窃电行为包括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伪造或擅自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等行为。
  根据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补交所窃电量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租客破墙搭线偷电的行为属绕表窃电行为,供电公司处罚决定依法依规。
  但供电企业为何是对房东王某而不是实施窃电行为的租客进行处罚呢?
  原因是,出租房屋的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和房屋产权人王某签订的,供电企业与租客并无供用电合同关系。
  因此王某首先应当按照供用电合同,向供电企业补交电费并承担违约使用电费; 然后可依据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与租客协商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承担在租赁房屋使用电表期间私自窃电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
  同时,为避免类似纠纷,也提醒广大出租户,对出租给他人的房屋也要“常回家看看”。

上一篇:小区车库,不能不提防的几大陷阱 下一篇:选房时切勿忽略房屋细节 注意附近有无噪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