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一市民购房3小时反悔 3万定金“打水漂”

  发布时间:2013/2/22 9:43:44 点击数:
导读: 买了房,理应高兴才是。可是达县双庙乡村民袁先生在南城买了新房后却高兴不起来,原来,在外打工的他根本无法承担新房月供,而购房时交的3万元定金也面临“打水漂”……  购房者:草率签下认购书当天退房遇难题 …

 买了房,理应高兴才是。可是达县双庙乡村民袁先生在南城买了新房后却高兴不起来,原来,在外打工的他根本无法承担新房月供,而购房时交的3万元定金也面临“打水漂”……

  购房者:草率签下认购书当天退房遇难题

  2月18日上午10点多钟,袁先生在位于达县三号干道的“中央公园”项目售楼部,看中了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房价每平米4700元,总房款50多万元。11点过,袁先生签下新房认购书,并交了3万元定金。

  随后,他到一亲戚处借钱时,亲戚帮他算了一笔账,新房首付要16万多,就算按揭20年,月供就高达2700元,现在连首付都差钱,而他打工每年仅能存2万多元,根本不够支付按揭款,另外还有1个小孩在读书,今后势必难以支付按揭款,房子早晚会让银行“收”去。

  随后,袁先生到售楼部向经办人说明了情况,希望退回部分定金,但一直未果。

  售楼部:紧急向上汇报能否退还等批复

  19日上午,帮办记者陪同袁先生来到达县南城“中央公园”项目售楼部,该售楼部余经理接受帮办记者采访时称,当事人交定金时就与开发商签订了相关条款,并明确规定,如果不买房,就是袁先生单方面违约,于理于法,定金完全不退也说得过去。

  最后,通过帮办记者协调,余经理向帮办记者表示,她会将袁先生的特殊情况紧急向上面汇报,至于能不能退3万元定金,要等开发商的批复才能作决定。

  律师提醒:购房莫“充血” 买前要三思

  针对袁先生的问题,帮办记者咨询了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富。郑律师称,定金作为付款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不过,并非所有“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买房这类大事,千万不能冲动,需三思而后行,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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