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实现司法拍卖网络“第一拍”

  发布时间:2013/2/23 10:45:10 点击数:
导读:人民网沈阳2月20日电(记者王磊)2月20日上午,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互联网电子竞价平台,成功举行了辽宁省司法拍卖改革后首场司法拍卖网络竞价会。今后全省范围内法院系统涉诉资产拍卖都将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方式…

  人民网沈阳2月20日电(记者 王磊)2月20日上午,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互联网电子竞价平台,成功举行了辽宁省司法拍卖改革后首场司法拍卖网络竞价会。今后全省范围内法院系统涉诉资产拍卖都将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方式,更标准化、公开透明化运作,全过程电子化。

        据悉,此次网络司法拍卖标的为锦州市锦义街88号的23户房屋及土地,总建筑面积约3047平方米,土地面积约2994平方米。起拍价:519.81万元,共吸引多人参与竞拍。根据要求,只要预先支付保证金获取网络竞价平台登陆用户名和密码,竞买人就可以以匿名的方式,不限登陆地点,即使在家里、在外地、在任何网络环境允许的地方都可直接按规定时间登陆参与网络竞拍,甚至可以到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私人VIP客户室操作。此次竞拍增价幅度为10000元,竞买人在自由竞价时间内自由竞价,为避免出现“秒杀”现象,保证有意向的竞买人有足够的操作时间,从而使拍品价格最大化,拍卖活动还设置了延时竞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2分钟。最终,当日9时15分,以起拍价519.81万元成交。

        与传统司法拍卖相比,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受众广、信息传播广泛、竞拍流程清晰等优势,杜绝了传统拍卖中可能存在的职业控场、暗箱操作、串标围标、关联交易,流标贱卖等乱象。网络司法拍卖的开始,从根本上解决了法院执行难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了司法公正,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高了拍卖成交率和增值率,促进了拍卖财产交易价格的最大化。

        201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开始在全国推行司法网络拍卖的“重庆模式”,其中提到“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拉开了全国推行司法网络拍卖的序幕。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1日发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遴选司法拍卖网络交易机构的公告》,最终遴选出交易机构为全省法院司法拍卖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向全省发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使用网络第三方平台进行司法拍卖的通知》,这意味着,引入第三方平台、以电子竞价取代“击槌成交”、实现互联网交易,被明确为新一轮司法拍卖改革的方向。

        链接:民众如何参加竞买

        据介绍,全省司法拍卖信息都将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发布(http://www.ln-lh.com),民众可以搜寻自己感兴趣的拍卖标的,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按照规定参与竞买;外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参与竞买,但需要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公民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及其他组织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到各受托拍卖机构或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接受资格审查,并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获取网络竞价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后,方可具备竞买资格,成为合法竞买人。竞买手续必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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