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广告“鱼目混珠” 律师:买房约定写入合同

 来源:齐鲁网 发布时间:2013/8/17 10:47:33 点击数:
导读:  关注学区房:摸清底细避免上当  视频来源:山东卫视《早安山东》  齐鲁网8月4日讯据山东卫视《早安山东》报道,孩子上学,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是父母的心愿,正是瞅准了家长的这种心理,受利益驱使,一些开发商…

  关注学区房:摸清底细 避免上当

  视频来源:山东卫视《早安山东》

  齐鲁网8月4日讯 据山东卫视《早安山东》报道,孩子上学,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是父母的心愿,正是瞅准了家长的这种心理,受利益驱使,一些开发商就在学区房上玩起了"鱼目混珠"的把戏。

  房产网站主编赵静向记者介绍了一些开发商的“把戏”:“比如说这个项目他附近,有这种公共资源的学校,那么他就打出这种宣传的名头,对于不明内情的消费者就会形成误导。不是说这个学校离项目近,它就是这个社区可以享用的学区资源。”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不少开发商在和政府教育部门还没有达成确定意向的前提下,就把学区房的广告打了出来,而且这个广告很模糊。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大山解释说,因为开放商设计的广告并不是说是在广告中对学区房的承诺,但是购房者可能会在广告中误认为开发商对学区房的一种承诺,其实只是开发商在广告中的对学区房的一种描述而已。

  此外,对于同一社区的业主,开发商对一期业主和二期业主是否同样具有入学的资格,也会进行模糊性的宣传。“虽然说他有学区资源,他的部分业主也可以入学,但是对他而言是山寨意义的学区房。”赵静说。

  律师提醒购房者,一定要了解相关购房知识,以及学区房划定范围,>>济南学区房地理而将学区房的相关约定写入合同是消费者能顺利维权的最好方式。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买卖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该楼盘是不是学区房,并且如果不是学区房出现的一些违约责任,如果有这样一个明确的规定,那么消费者在将来维权的过程中式非常有利的,在诉讼中完全可以依据合同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马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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