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部分小区“沙霸楼霸“肆行 住建局重拳查物业

 来源::胶东在线 发布时间:2014/12/24 15:03:02 点击数:
导读:物业管理作为城市房屋管理的新模式,在推进住房制度商品化、社会化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物业管理的范围逐渐扩大,物业纠纷逐渐增多,在今年年初的两会上,民建烟台市委特意对芝罘区、开发区和莱山区部分…

物业管理作为城市房屋管理的新模式,在推进住房制度商品化、社会化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物业管理的范围逐渐扩大,物业纠纷逐渐增多,在今年年初的两会上,民建烟台市委特意对芝罘区、开发区和莱山区部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部分小区存在“沙霸”、“楼霸”现象

  提案中称,引起物业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服务不到位,体制不健全等客观原因,也有居民消费观念滞后等主观原因。“开发建设遗留问题,主要表现为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权属界定不清等。另外还有物业公司服务欠缺,主要表现为安保设施不完善,业户装修遭遇霸王条款等。”民建烟台市委政协委员代表表示,例如,部分小区,业主装修时就遭遇了“沙霸”、“楼霸”,必须购买指定销售点的建筑材料,运送建筑材料必须缴纳一定费用,直接损害业主利益;部分小区监控等安保设施不够完善,安保人员责任意识缺失,导致业主财物被盗,间接损害业主利益。

  民建烟台市委政协委员代表还称,辖区部分大型小区为分期建设,前期业主入住时,小区还未全部建设完成,小区内安保、环卫等配套设施还未全面覆盖,极易发生连环盗窃、环境污染等事件,从而引起集体物业纠纷。同时,业主装修时又常遭遇“霸王条款”,业主群体权益受到损害,物业公司处理不及时,便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也是引发物业纠纷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为维权过程中,不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采取过激行为,致使情况恶化。”民建烟台市委政协委员代表称,例如,某小区业主,就因装修遭遇不合理待遇,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采取打横幅等不理智的行为解决问题,最终导致了矛盾激化。

  违规经营和服务不达标物业将从严处罚

  针对民建烟台市委该提案,市住建局进行了答复:“针对新建住宅小区违法违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企业依附于开发建设单位致使‘建管不分’、开发商建设遗留问题等难题,烟台出台实施了《烟台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住建局安排专门人力、物力对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进行组织与监督。”

  为解决因开发建设单位遗留问题以及在服务、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因物业质量问题导致责任不清而产生的物业服务纠纷,经过调研市住建局起草完成了《烟台市物业管理承接查验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进行审签前的试点模拟运转工作。“此外,为明确保修期内物业的保修责任,住建局还起草完成了《烟台市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目前已进入业内专家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意见征求和论证阶段。”烟台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目前,我市业主委员会建设已经纳入社区建设体系,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业主大会的召集、业主委员会组建、日常监督和指导工作,初步实现了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有机结合,形成了物业服务与社区建设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督和管理,市住建局建立了全市物业行业年度大检查制度和物业服务流动检查机制,并在全省率先推行了物业“星级服务”模式和项目考评手段,同时对违规经营和服务不达标企业从严进行处罚,2013年住建局就对鹿鸣物业公司等15余家企业做出了限期整改、注销企业资质的处罚。

  在检查和项目评比中住建局均把财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必检内容,要求物业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成本核算制度,要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所有收费必须出示公告,公示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性质,接受业主的监督。此外,每年至少向业主大会公布一次物业费用收支情况,以加强物业收费和使用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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