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引起面积争议空间-阳台变露台

作者:中国律师网 来源:中国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8/12/1 11:00:51 点击数:
导读:容易引起面积争议空间-阳台变露台近日,业主席先生发现,与自己购买了同一期产品、同一户型的不同业主,其阳台面积的计算方式却并不相同。席先生购买的是顶层单位,其客厅“阳台”上盖有8米多高,而且是…

       

        容易引起面积争议空间-阳台变露台

近日,业主席先生发现,与自己购买了同一期产品、同一户型的不同业主,其阳台面积的计算方式却并不相同。席先生购买的是顶层单位,其客厅“阳台”上盖有8 米多高,而且是镂空设计,既不能挡风又不能遮雨,席先生认为这应该属“露台”(不计算面积),而不能算阳台。但同样的单位,有的业主家是按照“阳台”定性,有些却是按照“露台”定性,怎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席先生告诉记者,这是因为业主在买楼的时候若能发现此“阳台”的特殊性以及不合理性,那么销售人员就说是“露台”,可不计算面积;但如果在签合同时没留意到,就会不做任何修改被认为是“阳台”,这样在计算房价时就会相差数万元了。

  难道关于房屋面积的计算没有统一的规定吗?尤其是随着楼盘设计创新元素越来越多,入户花园、超大飘窗、小夹层……各种新颖的名称、概念层出不穷,不仅与以前的楼盘功能结构不同,同时也令这些空间的性质变得模糊,其面积究竟该不该计算、该如何计算,购房者和开发商各执一词,让不少消费者一头雾水。为此,记者采访了广州市测绘所的有关人士。

  据广州市测绘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在房屋面积测绘的标准主要依照的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0年发布的《房地产测量规范》,从2000年8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出台已经5年多了,由于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不少创新设计涌现出来,现有规范显得不够细致。据介绍,广州市测绘所已经提出一些细则标准上报给有关部门,需要等待批准,更详细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执行标准出台可能还需时日。

  容易引起面积争议的空间

  广州市测绘所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比较不容易掌握测量标准的空间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入户花园。入户花园是按一半面积计算还是按面积的百分比计算,主要是看入户花园的性质,在规划中如果定性为非封闭性阳台,就按照面积的一半计算,如果定性为走廊或者走道则按照面积的百分百计算。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有超大入户

  花园的单位时,也需要询问清楚入户花园的性质,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2.空调位。不少消费者主观认为,空调位主要在室外,应该不计算面积。事实上,有时候空调位与房屋相通、位于房屋内部的情况下也要计算面积。

  3.飘窗。一些消费者认为大飘窗不仅使得景观视野开阔而且还不计算面积,非常划算。其实,飘窗如果高于2.2米就要按面积的百分百计算。

  4.阳台。阳台是指有顶盖的,无顶盖的是露台。封闭型阳台面积是按照百分百计算的,非封闭型阳台则是按照面积的一半计算。露台不计算面积,因此很多购买顶楼单位的业主都获赠“超大露台”。

  楼盘附属设施怎样计面积

  对于楼盘的附属设施,一般而言,计算一半面积的情况主要包括: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属永久性建筑的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

  不计算面积的情况包括: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有疑问可申请重新测量

  如果对房屋的面积有质疑,业主可以对有问题的部分向测绘部门提出复核,最好可以具体到房屋的细节部位。经过再次测量,如果真的证实出现差错,测绘部门将会及时进行更改,并不收取费用;如果没有出现错误,则会收取一定的测绘费用。 
 

上一篇:买房子别忘了“六审” 下一篇:谨慎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