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得贷款买地

作者:重庆商报 来源:搜房网 发布时间:2008/8/28 10:25:30 点击数:
导读:重庆的房地产企业今后的日子可能会更加难过。昨日记者获悉,由央行联合银监会下发的内部通知已经下发到重庆,据通知,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买地一律不能使用银行贷款。业内专家分析,此举将对全国楼市造成强烈冲击,但重…

重庆的房地产企业今后的日子可能会更加难过。昨日记者获悉,由央行联合银监会下发的内部通知已经下发到重庆,据通知,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买地一律不能使用银行贷款。业内专家分析,此举将对全国楼市造成强烈冲击,但重庆房价的影响可能有限。

多项举措严控房地产贷款

《通知》要求,今后金融机构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土地储备贷款采取抵押方式应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贷款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而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房地产项目,如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该宗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通知》要求银行应审慎放贷,并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同时,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建设用地闲置2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此外《通知》还要求,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开发商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调查评估,并不得接受重复抵押。

央行重庆营管部和重庆银监局均表示,通知已经发到本地,两大部门正在合力研究制订本地的实施细则,不日便将向全市银行转发。我市工、建、中、交、招等多家银行有关负责人均表示,由于尚未接到转发的正式文件,因此不方便给予评论。

优先支持中小户型经适房

不过,在强化约束的同时,《通知》强调了两个“优先支持”的正向激励,其中第二条即为“优先支持节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对符合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先进节地技术的房地产项目,优先予以金融支持;优先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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